反垄断调查发改委6.7亿大罚单背后:罚而不同 威慑企业
文章摘要: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历时数月之久的奶粉价格反垄断调查终于尘埃落地。8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美赞臣、合生元、多美滋、雅培、恒天然、美素佳儿等六家因价格垄断行为而开出了有史以来最高罚单,共6.6873亿元。关乎民生以及与国家宏观*策方向相悖的行业将被重点查处。
1、6亿的罚单,足显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硬朗执法作风。
2、罚而不同,主要是为了给企业以威慑,决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3、在纵向垄断调查中,使用了宽大原则而免罚企业。
一位参与过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实施方案探讨的律师表示,关乎民生以及与国家宏观*策方向相悖的行业将被重点查处。
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历时数月之久的奶粉价格反垄断调查终于尘埃落地。8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美赞臣、合生元、多美滋、雅培、恒天然、美素佳儿等六家因价格垄断行为而开出了有史以来最高罚单,共6.6873亿元。
其中,被罚力度最大的当属合生元,1.63亿元人民币占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6%,其次是此次罚款额度最高的美赞臣,2.03亿元人民币,是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4%,其余三家皆为上年度销售额的3%。
罚单依据为《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但对更多公司来说,一些日常运营行为实际上已经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边缘游走。《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前四年,对反垄断的认定、查处均极为谨慎,很多公司也未将该法列入法务部工作重点。但发改委最近发出的巨额罚单,已经足以让每一家公司都开始重新研读《反垄断法》。
隐秘的垄断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国家发改委将反垄断调查的大棒砸向奶粉企业,主要是调查其是否存在限制经销商和零售商的奶粉批发和零售价格的行为。
这是因为,依反垄断法第十四条释义规定,禁止上游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其供应优势地位,剥夺下游分销商作为独立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否则就违反了纵向垄断协议。
一位曾参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组织实施方案的反垄断专家对解释称,关于纵向垄断主要包括直接违法即在合同内容中直接提及价格固定或限定最低价格,但是随着企业对反垄断法的知识不断更新,现已少有企业会如此明目张胆,而是采用口头协议或者变相的罚款、扣减返利、停止供货等措施约束下游企业进行价格调整。对于后者的判定,按国际通用法则,需要进行合理推理,以判定其究竟是否形成了排斥相对竞争的可能。
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调查二处处长徐新宇在介绍此次调查情况时提及,在某企业调查时,呆了一天,翻看各种合同,都找不到蛛丝马迹。最后就直接派出调查员去经销商和超市实地调查。最后,在翻阅了上千份合同后,才终于在一个2011年的合同上发现问题。于是调查人员顺藤摸瓜,提取到了关键证据和笔录。
让调查人员没想到的是,计算机里所有内部员工的邮件都已经被删除。调查人员组织计算机技术人员,将删除的信息恢复出来后才将找到相关证据。
为此,对于国家发改委对于奶粉企业的处罚结果来看,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认为,体现了发改委执法的硬朗风格,不管如何隐蔽的方式,只要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不正当地维持了乳粉的销售高价,侵犯了下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排除、限制同一乳粉品牌内的价格竞争,削弱了不同乳粉品牌间的价格竞争,就属于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反垄断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王晓晔也表示,发改委对6家乳企罚款额之大是创纪录、破天荒的。这次处罚表明,我国反垄断机关对价格垄断不法行为查处的力度。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分析师宋亮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此次处罚有利于奶粉的价格更加市场化,在进行反垄断调查期间,奶粉的价格确实回落不少,效果已体现出来。
罚而不同,威慑企业
处罚结果出来时,一些涉事企业傻眼了。一位接近奶粉企业的相关人士对透露,此前一度处于观望态度的企业看到结果时,像噩梦般惊醒并迅速展开整改和自查。
这个处罚的结果应该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魏士廪在接受的采访时提及,令其意料之外的部分在于,被调查的9家企业中,惠氏、贝因美和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和积极主动整改而免罚的。
这是因为,对比欧美国家以及魏士廪自身的法律实践经验看来,在类似奶粉价格的纵向反垄断调查案例中,这是首次使用了宽大原则而免罚企业的事实,这在欧美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
不过,魏士廪认为,这除了执法机构国家发改委对于自身执法的自信外,更是彰显了其目的给企业以威慑作用。
事实上,这正是国家发改委的逻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回应罚而不同时提及,主要考虑是被调查企业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的配合程度和最后整改的情况。